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个人所得税,是否需要核定税种?
您好,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申报的收入种类都需要做认定,成功认定后方可申报。没有认定的品目是不能申报的。您可以参考以下操作:
(一)查询是否认定过税种。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,具体路径: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【我要查询】-【一户式查询】-【纳税人信息查询】-【税费种认定查询】。
(二)申请认定税种。如尚未核定税费种信息,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核定,具体路径:【我要办税】-【综合信息报告】-【身份信息报告】-【应申报税费种信息报告】模块的“补充税(费)种”标签,点击“新增”添加税种,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。
如果已经做了税种认定,但扣缴申报工资薪金时,系统反馈还是提示未做税种认定的,建议联系税务机关大厅请仔细检查认定信息:
1.征收代理方式一定要是:代扣代缴。
2.征收项目一定要是:个人所得税。
3.征收品目一定要是:申报的所得项目(工资薪金所得)。
4.税种认定的起始日期,必须小于申报所属期。
以下是正解:
这边查询到您这一户***商贸经营部(个体工商户)是个体户,目前只有个税(经营所得)的税种,无需申报代扣代缴的个税(工资薪金)。这边查询到您25年4季度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(经营所得)已经完成了申报
您如果已经完成了季报和年报的申报
就无需再做其他的申报了
加载中,请稍侯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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